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
今日起参保缴费
[导读]长春市人社局2012年2-6月审核的“五七家属工”已完成报省审核,从即日起,长春市社保局正式开始办理“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参保缴费业务。
长春市人社局2012年2-6月审核的
五七家属工
已完成报省审核,从即日起,长春市社保局正式开始办理
五七家属工
漏保人员参保缴费业务。
参保缴费12月31日截止
据悉,此次参保人员范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2-6月审核通过的漏保
五七家属工
,根据市人社局审批名册办理。办理流程分
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
三个步骤和若干环节。
缴费标准:以录入参保时间为基准,届时年满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龄未满73周岁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参保时间距73周岁的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标准为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照个人缴费全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
按照文件规定,企业缴费需由企业负责,严禁漏保人员个人为企业垫付缴费,同时,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仍未办理的,按规定取消其参保资格。
缴费时要带5项材料
办理地点:
1.由市人社局初审的
五七家属工
漏保人员,在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业务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