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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案贺某奎已释放,曾被判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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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案被告人、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已于近期刑满释放。消息一经报道,立即让人想到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基因编辑”案件。

年11月26日,南方科大教授贺建奎领导的团队宣布一对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出生,该团队利用基因技术修改了婴儿的基因,号称可以先天免疫艾滋病。消息一经公开,全球的学者都震惊了。这是人类首次有人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产生下一代,虽然从技术上来说是一个进步,但是在法律和伦理上是不被允许的。早在克隆羊“多莉”出现时,全球的基因研究机构就强烈建议不要对人类进行相关基因编辑实验,但贺建奎无疑走在了全人类的对立面。

年,“基因编辑婴儿”案在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贺建奎等3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法院依法判处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

也正是因为贺建奎的这件事,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贺建奎的做法不仅仅是违背伦理道德,是将两个婴儿的父母推上舆论的悬崖,更是对两个孩子的未来不负责任。到底是科技的进步还是道德的沦丧尚未可知。基因编程技术不应该用在人类身上,扰乱人类基因的后果是未知的。作为高校更是不应该聘用这样的人,难以想象如果继续作为教授会影响多少人。编辑人类基因本就被全球所禁止,把这个天赋用在有用的地方不是更好吗?

生命需要探索,但是生命不能被利用。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命的到来,而不是把他们当成实验的小白鼠。科学一把双刃剑。科学实验不能凌驾于人类道德伦理之上,更不能将人类异化为实验品。不论科技发展到什么地步,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改变人类基因的权利。科技可以改变人类,但也可能毁灭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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